(通讯员:杨柳、赵颖)5月4日下午,我校“文澜博导讲堂”第一四三讲在文泉楼403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庞凤喜教授主讲,主题为“宏观税负的衡量与判断”。来自财税学院财政学等专业的诸多博士生和青年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庞教授从宏观税负的主要原因、宏观税负的衡量及效应、宏观税负的判断这三个方面对该主题展开了详细的论述。就宏观税负研究的中国化特征,庞教授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学者研究宏观税负问题,主要根植于国家分配论的指导思想,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理论和现实层面的意义:首先,税收负担是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矛盾的焦点。其次,税收负担是科学税制确立的基础问题。再次,税收负担是财政最基本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相比之下,宏观税负在西方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公共选择的结果,因此关注相对较少。据此思路,庞教授进一步剖析了中国宏观税负形成的深层次原因。
🌠就宏观成本政策角度成本税赋的承担率的确定与边际定律某种程度,庞先生应当从税利薪资、非税利入和动力薪资这八个工作各方面分別对税利负税的理念做好学习释。她可以通过对福布斯排行榜的“税赋的承担率难受系数”扬弃,选择国公民的税利负税技术与享有合意性的公共服务物料供求技术间的占比批判性地做出了“税赋的承担率痛感系数”,并上述对游戏世界主要的发展进步各国和强盛各国的税利负税做好了推算出和是比较。在了解宏观成本政策角度成本税赋的承担率确定的根基之内,庞先生从十个工作各方面阐明了宏观成本政策角度成本税赋的承担率的边际定律:一类是对政府部环境治理特性的导致,二对世界成本的发展进步的导致,三是对市面程序运行措施的导致,四是对世界消耗的导致。
就宏观税负的判断而言,庞教授提出了两种认识问题的角度:首先,税负轻重无法判断公民的税负承担能力,关键是要逐步形成国家征税权和纳税人权利的制衡关系。其次,税负的高低轻重并无绝对界限,核心在于责权利是否具有一致性,以及成本与收益是否具有对称性。只要较为全面地认识了上述两个问题,才能从较全面和客观的视角理解中国宏观税负形成的市场基础,以及市场上微观主体的诸多互动行为。
庞教授的话题引起了诸多与会者的共鸣,他们纷纷就国地税局合并问题、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问题、以及证券市场的税收问题等同庞教授进行了交流。庞教授高屋建瓴的视角赢得了博士生和青年教师的阵阵掌声,此次文澜博导讲堂历经三个多小时圆满落幕。这次讲座让参与者受益匪浅,他们纷纷表示需要认真向庞教授学习客观独立的分析方式,并严谨务实地开展学术研究。